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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法纪教育的通知
作者:蒋明利   时间:2024-05-11   点击数:

各部门、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法纪教育的通知》(湘教通[2024]89)文件精神,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,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法纪意识,坚守师德底线,涵养高尚师德,全面夯实师德师风建设基础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结合学校实际,学校定于5月在全校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法纪教育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与对象

全校在编在岗和各类聘用教职员工。

二、教育内容

1.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。

组织全体教职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个牢固树立”、“四有”好老师、“四个引路人”“四个相统一”“六要”等重要论述精神,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,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学做融合养成行动自觉。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、厚植爱国情怀,牢记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,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,为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
2、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。

围绕教育家精神展开学习讨论,深刻领会教育家精神的核心内涵,引导广大教师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,用以培根铸魂、以文育人。认真组织学习《教师法》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、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、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等政策法规,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各项政策法规及准则内容,进一步明确教师底线,加强自我修养,规范职业行为,维护教师职业形象,提振师道尊严。(具体内容可参考附件)

3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。

在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,以近期全省发生的重大负面案例以及各地、各单位出现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例为鉴,特别是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教育思想陈旧、教育评价失当、主体责任缺失、教学行为失范、法纪意识淡薄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对照反思,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,明确行为规范,坚守行为底线,做到警钟长鸣。

4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。

各部门、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形势,密切关注教职工思想动态和舆论导向,加强针对性教育引导和监督。查摆本单位、部门在日常教育管理、纪法知识学习、相关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,查摆教师在课堂教学、关爱学生、师生关系、学术研究、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短板差距,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与教师行为规范体系。

5、推进师德师风承诺书签订工作。

在做好师德师风宣传教育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,教师工作处组织教职工签订《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》,引导教职工熟知师德师风建设承诺内容,承诺践诺,激励广大教师争做“四有”好老师和“四个引路人”。

6、举办师德师风法纪专题讲座。

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到学校进行师德师风法纪教育专题讲座,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另行通知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、高度重视,统筹推进。各部门、单位要切实履行师德师风暨行风建设的属地责任与主体责任,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,加强对本次专题集中学习的统筹推进,做到全员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确保师德师风专题法纪教育工作落到实处,取得实效。

2.广泛动员,积极参与。各部门、单位要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,把本次师德师风专题法纪教育的要求和内容传达至每一位教师,组织全体教职员工逐章逐条、原原本本学习,并开展必要的学习研讨活动,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学习的积极性,营造浓厚氛围,确保纪律教育全员覆盖、入脑入心。

3.总结经验,材料提交。各部门、单位要及时对专题教育活动及成效进行评估和反思,并将有益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。巩固集中教育成果,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,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。

各部门、单位请于531日前将本部门、单位的相关学习过程材料和活动总结等材料发至邮箱:yzzyjsgzc@163.com,联系人:杨亚平,联系电话6666390

 教师工作处

2024510

附件1: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编

附件2:师德师风专题纪律教育学习参考资料(高校版)

附件3:师德警示教育(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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